【赛迪网讯】2018年一年中,有关个人信息泄露的事件屡见不鲜,从日常生活的出行、娱乐、办公、旅行,到智能手机中应用程序,处处都在透露我们个人的信息,也有人风趣评论道,信息时代,也许每个人都在大数据中“裸奔”,彼此之间早无秘密。
对于广大民众苦不堪言的信息泄露、隐私泄露,已有多重技术手段诞生,从网络安全平台、动态感知、数据存储、数据传输、加密等,都为个人信息筑起天网屏障。加之近日腾讯方面即将推出升级版QQ软件,新增账户注销功能,可让用户自主选择过往信息清除,也赋予个人主体更多平等和尊重。
技术手段之外,国家层面也开始愈加重视立法规范,从而推进个人信息保护,保障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眼下,2019年全国两会正在如火如荼召开,聚焦民生民意,多位代表委员将目光汇集到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立法工作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列入本届立法规划,相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和起草,争取早日出台。”在3月4日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大会发言人张业遂带来了有关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最近进展的振奋消息。
在尚未出台个人信息保护专法的背景下,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零散分布于民法总则、电商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等诸多法律法规。上海、山东等10多个省市在信用信息、社会信用管理等立法活动中,把个人信息保护纳入地方法律范畴,积累了一定的地方立法实践经验。
将之前保护个人信息和打击治理行动中的经验运用到当今立法程序中,就可更加完善、细致地规划个人信息保护法规的制定和施行。
其中,多位委员代表表示,要明确个人数据的边界范围是首要任务。对个人敏感信息和个人一般信息加以区分。对前者要予以高度保护,限制收集、加工和流动。对后者可以强化利用,最大程度地发挥其商业和公共管理方面的价值。
构建个人信息保护屏障和网络安全坚实基础,既要完善立法,也要对侵犯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比如,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自2019年1月至12月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的“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活动,对时下肆虐的网络空间中个人信息和隐私泄露现象提出针对性治理,在APP运营方收集个人信息时必须满足“合法、正当、必要”三大原则。正当原则中就对“大数据杀熟”、捆绑服务、默认授权、强制使用信息等不法行为明确规定,对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详细规范。其中向老客户而已推广高价收费服务或设置默认接受服务等“杀熟”行为早已遭到民众诟病,这也是今后个人信息保护法规中需要重视的领域。
也有代表委员提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个人信息应当加以特别保护甚至无条件保护,而对于公众人物的个人信息,保护程度可适度“限缩”,应容忍媒体及互联网等出于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需要合理“挖掘”公众人物的个人信息,但法律底线是不得虚构和凭空编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