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迪网讯】近日京津冀地区的新一波空气污染来袭,同时,环保部也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在现有治理成效基础上继续加强京津冀、长三角重点地区“散乱污”治理和大气污染应急预案完善工作,力争让民众享受更多蓝天下自由呼吸的舒适生活。
污染物排放治理一直是经济繁荣地区平衡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键和难题,因此,细化污染物排放并征收相应税额的“环保税”呼之欲出,从去年就开始策划出台的环保税,也成为2018年环境保护重拳措施的一大亮点。
这一切在2018年新年伊始就迎来曙光:据了解,国家税务总局2月27日对外发布,环境保护税将于4月1日迎来首个征税期,目前全国各地税务机关共识别认定环境保护税纳税人26万多户。
精细确定纳税主体和数额
根据环保税法,环保税的征税范围为直接向环境排放的大气、水、固体和噪声等污染物。
环保税的纳税人,则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这意味着,不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不缴纳环保税。居民个人也不用缴纳环保税。这一规定清晰明了地击破了此前流传的“人人缴税”的流言。
目前,全国累计辅导环保税纳税人19万多户,占已识别认定户数的72.9%。经广泛宣传培训,广大纳税人对环保税的理解更为精准,对环保税的开征也更加支持。
除了社会舆论宣传和多媒体传播相关政策法规之外,我国还制定了“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规定。所谓“境外所得税收抵免”,企业取得的境外所得中,如果有已在境外直接缴纳或间接负担了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额,这部分可以从其国内应纳所得税额中抵免的办法。这直接减少了企业出海所得负税负担,为更多境外出海的优质企业提供便利,也鼓励更多企业“走出去”扩大市场。
对于境外所得制定了相应减免政策,而对于一般企业来说,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则可不征税。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储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不征税。
对于排放大气污染物或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一定程度者,则可减免25%-50%的环保税。以上排放细则和总量的规定让遵守排放规定、贯彻节能减排的合规企业享受更大实惠。这也直击击破了有关环境保护税增加企业负税负担、甚至额外征收税额的流言,环境保护税让合法合规排放企业享受尽可能多减免优惠,在指定地点排放定量污染物甚至可以无需缴税。
这对绿色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大为有益,长远来看会有更多企业加入绿色发展队伍,主动安装符合标准的污染物处理设备减少排放。“由排污费转为环境保护税,将有效促进费改税,有利于我国的预算约束及现代财政制度的建立。”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表示。
金税三期更加完善 简化流程减轻企业负担
企业依法合理排放可享受较大减免之后,接下来就是企业申报税的重点环节,也是环境保护税贯彻执行的关键。这部分更需要纳税主体、环境保护部门税务部门和监督部门四方合力才能实现环境保护税的顺利征收,让绿色发展的理念得到践行和响应。
据相关部门透露,我国已基本完成网络报税系统与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的联调测试,确保首个征期纳税人能足不出户进行网上申报。网络报税系统由各地方自行开发,目前已基本完成与核心征管系统的联调测试,可确保首个征期纳税人能足不出户,通过网上报税系统申报缴纳环保税。税务和环保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由各地税机关会同上一级级环保部门建设部署。
在填报数据项上,纳税人一次性填写基础信息采集表后,若相关基础信息未发生变化,后续申报只需在申报表中填写少量动态数据。
《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分为A类申报表与B类申报表。A类申报表包括1张主表和5张附表,适用于通过自动监测、监测机构监测、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法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纳税人,享受减免税优惠的纳税人还需要填报减免税相关附表进行申报。B类申报表适用于除A类申报之外的其他纳税人,包括按次申报的纳税人。
A表采用主表+附表形式,主表选定排放污染物所属分类后,直接填报响应附表即可,相同内容信息可自动带入附表,减少多次填报造成错误的概率,也减少申报负担和流程,让企业网上轻松填报,实现政务协同最大化。
推出环境保护税,取消原有排污费,“费改税”的转变不仅增强了环境保护理念的法定效力和执行强度,也让我国税费改革进入新时代,改税可最大限度避免重复征税、不合理征税,理清各种类目税收的关系,既保证绿水青山、自由呼吸,也让经济发展保质保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