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前日在以手机应用程式提供出租车服务公司Uber位于长沙湾及中环总办事处搜证,3名职员涉嫌教唆私家车司机非法载客取酬被捕。警方又“放蛇”拘捕5名私家车司机,涉嫌非法用私家车载客取酬,亦未有购买第三者保险。警方消息透露,被捕8人获准保释外出。
警方昨日下午再次“放蛇”,透过Uber租用两辆私家车,当私家车抵达“目的地”九龙塘又一村海棠路后,警员确定司机已扣除信用卡的付费后,随即表露身份拘捕两名司机。
警务处处长卢伟聪表示,警方早在数个月前收到投诉,指Uber提供无载客许可证的车辆接载乘客,遂展开深入调查及搜证,经咨询律政司初步法律意见、以及保险业界第三者保险的意见后,决定采取拘捕行动。在拘捕行动后,警方获得新证据会再咨询律政司意见,不排除会再有拘捕和检控行动。
卢伟聪又称,Uber涉嫌提供无载客许可证的车辆接载乘客,而无载客许可证的车辆一旦载客,便会丧失第三者保险的保障,若遇上交通意外,会对乘客、行人和其他驾驶者构成非常严重威胁。
司机:为生计冒险接单
昨日有Uber司机表示,因担心警方再有“放蛇”行动而被捕,暂时不会接单;但亦有司机称,他们靠接载乘客来维生,为了生计,不排除继续冒险接单。
投资署:Uber疑违法删网页
投资推广署发言人昨日回应移除Uber网上个案一事时称,利用手机程式的订车服务,在香港的法律规管下,有合法的经营方式和空间,但并非所有用手机订车服务都符合香港法律,但因Uber现涉嫌在合法范围外经营,署方决定删除有关个案的内容。
发言人补充,投资推广署的职能乃鼓励及支援海外及内地公司在香港设立及扩充业务,他们致力确保受助公司知悉其行业的法例要求,有关公司亦有责任厘清其业务符合相关法规。